關于危險廢物的鑒別
危險廢物的鑒別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依據法律規定和GB34330,判斷待鑒別的物品、物質是否屬于固體廢物,不屬于固體廢物的,則不屬于危險廢物。
2、經判斷屬于固體廢物的,則首先依據《危險廢物名錄》鑒別。凡列入《危險廢物名錄》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不需要進行危險特性鑒別。
3、未列入《危險廢物名錄》,但不排除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的固體廢物,依據GB5085.1、GB5085.2、GB5085.3、GB5085.4、GB5085.5 和GB5085.6,以及HJ298進行鑒別。凡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中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
4、對未列入《危險廢物名錄》且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無法鑒別,但可能對人體健康或生態環境造成有害影響的固體廢物,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認定。
危險廢物混合后怎么判定?
1、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種或兩種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與其他物質混合,導致危險特性擴散到其他物質中,混合后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
2、僅具有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中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與其他物質混合,混合后的固體廢物經鑒別不再具有危險特性的,不屬于危險廢物。
3、危險廢物與放射性廢物混合,混合后的廢物應按照放射性廢物管理。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后判定規則
1、僅具有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中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利用過程和處置后產生的固體廢物,經鑒別不再具有危險特性的,不屬于危險廢物。
2、具有毒性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利用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經鑒別不再具有危險特性的,不屬于危險廢物。除有關法規、標準另有規定的外,具有毒性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處置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仍屬于危險廢物。
3、除有關法規、標準另有規定的外,具有感染性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后,仍屬于危險廢物。
常見違法行為
1、危廢暫存間標識標牌不規范、危險廢物臺賬不完善
省大氣強化督查組在對中江縣工業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四川時匯家具有限公司將噴漆房廢水收集池內打撈的油漆渣露天傾倒于廠區空地,同時存在危廢暫存間標識標牌不規范、危險廢物臺賬不完善等問題。該公司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執法人員當即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對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處以罰款5萬元的處罰。
2、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廣州市番禺元博電子廠的軟性線路板加工生產項目因在處理危險廢物過程中,有5袋污泥和2袋含油墨抹布雖已包裝,但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廣州市番禺區環境保護局決定對元博電子廠整改違法行為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附法律責任:
違反本法有關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二)不按照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五)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六)不按照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八)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十)未經消除污染的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